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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商业综合保险有何补贴?

发布日期:2018-12-27 11:38  浏览次数:752
为扶持家政服务业发展,鼓励家政服务业吸纳就业,济南市实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商业综合保险补贴政策。近期有市民朋友来电咨询政策事宜,现将主要问题梳理如下,敬请家政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了解。

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是:

济南市家政服务机构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购买包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的,由财政部门对其给予一定补助。

保险险种包括哪些?

一是意外伤害保险。二是家政服务对象及第三方责任险。

家政服务机构办理保险业务有什么规定吗?

家政服务机构在全市公开招标确定的三家定点商业综合保险经办机构中自行选择一家为从业人员办理商业综合保险。

如何办理补贴申报?

按年度进行申报、审核和拨付。申报时间为每年10月份。由家政服务机构向机构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劳动就业办公室提出申请。

补贴标准是多少?

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商业综合保险按年缴费,保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区县财政按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咨询电话:
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66605251
历下区劳动就业办公室 86955623
市中区劳动就业办公室 86157593
槐荫区劳动就业办公室 87957908
天桥区劳动就业办公室 85955162
历城区劳动就业办公室 88112933
长清区劳动就业办公室 87268816
章丘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83214668
济阳区劳动就业办公室 84238515
平阴县劳动就业办公室 87890728
商河县劳动就业办公室 84884517
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88871613
南部山区组织人事局 88112713
政策依据:《关于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实行商业综合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发〔2017〕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