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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 政策解读 | 强化政府购买服务扶持力度,家庭服务业有六大扶持范围

发布日期:2019-01-30 09:21  浏览次数:641
日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十大新政,我们将依据青岛促进新形势下家庭服务业发展十条新政推出系列解读。今天重点解读:强化政府购买服务扶持力度,健全支持机制,其他有关事项。

强化政府购买服务扶持力度健全支持机制

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加强风险控制,构建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和消费者等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消费生态体系。按照《关于建立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部门协调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强青岛市家庭服务业促进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由青岛市家庭服务业促进会承担行业统计、拟订行业服务标准、制订行业服务公约协调组织行业活动和技能竞赛等工作,开展行业自律、法律援助、调解服务纠纷、信息交流、先进典型培育以及组织开展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公益活动等工作,推动家庭服务机构规范化职业化发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根据第三方评审情况,按照服务量和取得绩效按年度给予成本补助和绩效奖励,所需资金从市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对承办或组织的市级一类、二类公益性技能竞赛,按照每承办1个职业(工种)不超过5万元标准给予奖补。

加大对家庭服务业职业经理人和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素质培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年度培养培训计划并按规定报批后,培训所需经费标准参照《青岛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青财行〔2017〕6号)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从各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其他有关事项

家庭服务业态扶持范围

符合下列业态范围的家庭服务机构可参与青岛市家庭服务诚信机构、青岛市家庭服务品牌机构、青岛市家庭服务明星的评选,按规定申请入驻我市各级家庭服务创业孵化基地(园区)。

1、家政服务业

婴幼儿护理、少儿托管教育、居家托养、保姆、家庭管家、家庭日常保洁、养老护理、家庭水电维修、居家环境治理、生活用品配送、家政咨询等家庭事务服务活动,包括钟点工等;

2、社区服务业

社区福利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等;

3、病患陪护服务业

医院病患陪护、社区病患陪护、家庭病患陪护等;

4、养老助残服务业

社区养老助残服务、社会化养老助残服务、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等;

5、家庭外派委托服务

搬家搬送服务、家庭开荒保洁服务等;

6、专业(特色)服务业

家庭教师、家庭医生、儿童教育培训、情感陪护、儿童心理辅导、家庭医疗康复、中医保健、宠物护养与植物养护、婚介婚庆以及为居民家庭提供服务支持的信息平台等。

关于评选认定程序

1、组织实施

青岛市家庭服务诚信机构、青岛市家庭服务品牌机构、青岛市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青岛市家庭服务明星、青岛市家庭服务业示范基地(园区)的认定,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2、单位申报

符合条件的家庭服务机构、培训机构(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就业创业基地(园区)向机构注册地所在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报有关材料。

3、区(市)初审

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经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提出意见,符合条件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

4、第三方评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第三方进行评审,评审采取演讲答辩和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公示确认

对评审入围的单位,在青岛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同意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授予“青岛市家庭服务诚信机构”“青岛市家庭服务品牌机构”“青岛市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青岛市家庭服务业创业孵化基地(园区)”“青岛市家庭服务明星”称号、铭牌。

6、资金奖补

对获得青岛市家庭服务业诚信机构、青岛市家庭服务业品牌机构、青岛市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青岛市家庭服务业创业孵化基地(园区)、青岛市家庭服务明星,按规定给予奖补。

关于资金来源

1、青岛市家庭服务诚信机构、青岛市家庭服务品牌机构、青岛市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青岛市家庭服务业创业孵化基地(园区)、青岛市家庭服务明星、青岛市家庭服务云平台奖补所需资金,从市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2、家庭服务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家庭服务业稳定就业岗位奖励、家庭服务业商业综合保险补贴,符合市级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条件的,从市级统筹的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不符合市级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条件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从市、区(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市级奖补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

关于审批发放

对家庭服务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家庭服务业稳定就业岗位奖励、家庭服务业商业综合保险补贴的业务审核和资金拨付等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家庭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登记由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要将符合政策条件的家庭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纳入扶持范围。各项扶持政策自受理之日至发放到单位账户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对政策不落实或拨付资金逾期未能按时到位的,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追究责任。

关于监督管理

1、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转变监管方式,丰富监管手段,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提高政策落实绩效,降低资金管理风险。

2、对申报青岛市家庭服务诚信机构、青岛市家庭服务品牌机构、青岛市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青岛市家庭服务业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以及申报家庭服务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稳定就业奖励、商业综合保险补贴的机构,须在青岛市家庭服务云平台注册,将招用人员实名信息录入青岛市家庭服务云平台,建立从业人员动态电子档案,纳入我市家庭服务云平台系统实施信息化监督管理。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应接入青岛市家庭服务云平台端口,适时掌握全市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行业动态等信息,家庭服务云平台数据信息将作为各项奖补受理审核依据之一。按驻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落实家庭服务业奖补资金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发挥政策效益、资金安全运行。

3、各区(市)要积极开展区(市)级家庭服务诚信机构、品牌机构、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家庭服务示范园区的评选认定工作,具体认定和奖补标准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制定。区(市)级家庭服务诚信机构、品牌机构、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家庭服务业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奖补资金及运营补助,从区(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关于政策执行问题

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自家庭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登记后当月起享受;家庭服务业稳定就业岗位奖励补贴,家庭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登记后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享受上年度补贴。

本意见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月31日。此前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由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